一、扶贫工作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目前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由贫困县根据县级脱贫攻坚规划,围绕突出贫困问题,因地制宜安排使用资金,并实行公告公示制度,不存在要求贫困户缴纳项目审核或资格认定费用等情况。
二、经核查,国家层面没有“中央精准扶贫办公室”或“国务院精准扶贫基金会”等类似组织机构。
广大群众遇到类似情况,要提高警惕,认真核实,及时向当地公安、扶贫等有关部门反映,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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