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中院审监庭立足审监工作重心和工作职能,牢固树立“解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的工作理念,以审判工作管理、队伍建设为抓手,找准审判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内在联系和切入点与着力点,找准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所在,切实履行职责,奋力拼搏,促进审监职能延伸。“快”办执裁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扶贫攻坚”,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近期,该院审监法官,充分发挥审监指导和纠错职能,规范执行行为,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申请执行人赠送题为“秉公执行、不徇私情、办案公道、深得民心”的锦旗,以表达农民工对人民法院发自肺腑而朴素的感激之情。
黄XX与四源建安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射洪县法院于2016年4月26日作出(2016)川09民终126号民事判决。该判决确定由四源建安公司向黄XX支付借款本金288万元及资金利息。该判决生效后,因四源建安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黄XX遂向该院申请执行。该院在执行中对四源建安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尾号为1903账户存款限额冻结400万元。2017年8月10日,苍溪县财政局向该冻结账户拨付其扶贫工程款96 194元。四源建安公司向该院提出异议,主张该资金系专项扶贫资金,亦应用于支付该扶贫工程农民工工资,请求解除对该资金的冻结。射洪县法院经审查驳回其异议。该司遂向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经中院审查,发回该院重新审查。该院重新审查后驳回其异议并将其冻结款扣划用于债权人受偿。该案农民工多次来院信访,并提起诉讼。
2018年是我国“十三五”脱贫攻坚的关键年,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谢荣阳极为重视,指示审监庭:“此案关系扶贫资金和农民工工资,要严格审查,确属扶贫项目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兑现该项目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以此案的公正审理彰显司法公正、彰显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复议审查中,审监庭负责人亲自接访农民工,耐心听取农民工诉求,深入了解案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该案证据材料、执行程序进行审查,及时纠正原执行法院因对扶贫资金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的不当行为,立即实施执行回转措施,并指导、监督执行法院将执行回转款96 194元用于兑付所欠农民工工资,促使拖欠长达三年之久的农民工工资划上圆满的句号。
遂宁中院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和优质的服务,妥善化解了扶贫攻坚工作中的矛盾纠纷,以实际行动落实中、省、市关于脱贫攻坚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切实体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扶贫资金的专款专用,农民工工资的圆满兑现,彰显了司法公正,充分体现了遂宁中院切实为扶贫攻坚保驾护航,坚持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的审判理念,审监法官严格遵循依法纠错、公正执法得以落实,展示了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当事人及知情群众的称赞。当审监法官接过锦旗时还深有感触地说:从这面沉甸甸的锦旗上面,我们看到了老百姓的期盼和愿望,读懂了老百姓的诚恳和需求,更认识到了我们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我们将认真做好“公正执法、司法为民”这篇文章,让司法的人性光辉体现在审监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让老百姓的每一个合理诉求变成活生生的现实,用我们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公正执行、司法为民”的真正含义……这仅仅是遂宁中院审监工作风雨征途中践行“依法纠错、公正执行、维护裁判权威”的缩影,他们以质朴无华的精神、兢兢业业的付出为社会弱势群体维权撑起了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