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编发〔2016〕2号
中共遂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
调整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机构
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
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你局《关于增加副县级领导职数内设科室及科级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的请示》(遂扶移〔2015〕25号)收悉。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州)、县(市、区)扶贫工作力量的通知》(川编办发〔2015〕147号)精神,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报经市委六届147次常委会议审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核定的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长由2名调整为3名。调整后,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
二、同意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设立社会扶贫科,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主要负责协调行业扶贫以及省市部门定点扶贫等方面工作。调整后,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内设办公室、移民规划安置科、移民后期扶持科、扶贫规划开发科、社会扶贫科等5个机构,科级领导职数7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三、同意在市本级空余编制中调剂解决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事业编制4名。调剂后,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名。
此复。
中共遂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1月6日
抄 送: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存档。
|
中共遂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