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48-365365!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扶贫动态 > 领导批示
 
四川社会保险扶贫新政1月起实施 政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养老保险
时间:2018-01-11 12:12:34  来源:

从1月1日起,四川省实施社会保险扶贫新政。新政包括了减轻贫困人员社保缴费和医疗费用负担,适时提高其社保待遇水平等多个方面。这是记者1月2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的。

  四川省将充分发挥现行社会保险政策作用,引导、支持和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及其他社会成员参加社会保险,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助力参保贫困人员精准脱贫。同时,避免其他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原因陷入贫困,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养老保险方面,从今年起,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地方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目前各地代缴标准高于最低标准的,可继续按现标准代缴。

  政府代缴的养老保险费,与贫困人员个人自愿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叠加计算,参保缴费补贴按叠加后的金额给予补贴。

  同时,四川省还将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的统筹衔接。“十三五”期间,在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时,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分享到: 更多
编辑:snfp
 
 
 
48-365365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主办:遂宁市扶贫移民局 蜀ICP备16021195号 网站标识码:5109000051
为了获得更好的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IE8.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