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9条措施
在当年计划退出的每个贫困村开发5个以上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300元/人·月
鼓励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对创办领办创业实体的,给予1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奖补
每个贫困县每年要举办2至3次扶贫专场招聘会,每月组织1次送岗位信息下乡入村活动
本报讯(记者 刘春华)为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力度,8月22日,省人社厅公布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9条措施,确保实现“每个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的目标。
记者梳理发现,9条措施中,调动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积极性的有3条,具体为:在当年计划退出的每个贫困村开发5个以上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300元/人·月;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一次性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补贴;鼓励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对创办领办创业实体的,给予1万元奖励。
调动企业积极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有3条,具体为: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对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奖补,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新吸纳10个以上贫困家庭劳动力的,作为就业扶贫基地,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不低于3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调动劳务中介和培训机构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政策措施共3条,具体为:每个贫困县每年要举办2至3次扶贫专场招聘会,每月组织1次送岗位信息下乡入村活动。市(州)每半年集中组织1次省内外企业赴贫困地区开展现场招聘活动。省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每年分别在凉山、甘孜、阿坝举办一次扶贫专场招聘会。各地要利用四川公共招聘网发布岗位信息、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深化与广东、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劳务协作,搭建信息对接平台,有序组织劳务输出。省人社厅协调成德绵等地区与彝区、藏区开展就业结对帮扶,动员企业和社会力量专门开发一批岗位,用于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并在生活上给予适当照顾;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培训,并给予不低于50元/天·人的食宿、交通补助。
省农劳办主任黄晓东介绍,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是精准扶贫“五个一批”的重要组成部分。省人社厅紧扣“每个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目标,聚焦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问题和贫困家庭劳动力的新期待,着眼补齐就业扶贫工作“短板”,有针对性地研究出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9条措施。9条措施条条有“干货”、绝大部分有突破。除此之外,9条措施在经费标准上坚持设下限不设上限,以此来增强政策的弹性和张力、赋予基层更大的操作空间。
原文标题:企业招用贫困家庭劳动力 政府给奖励
原文链接:http://sichuandaily.scol.com.cn/2016/08/25/20160825537263995371.htm